(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不设厨房、备用发电机、锅炉等,因此本项目没有明显的大气污染源。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所在地属猎德污水处理厂的集水范围,生活污水经大楼配套的化粪池处理后,水疗废水经大楼的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对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源是人为噪声。建设单位需加强项目管理,防止顾客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周边的居民。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集中放置加盖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且定期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根据《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HY05)属于严控废物,要求业主应定期对隔油池进行清理,保证其处理能力,其产生的废油脂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四、措施及建议
为减轻项目营运期间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必须采取防治措施,控制噪声、废水和固废的污染。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强对营运期间的环保设备管理,定期对隔油隔渣池进行清捞,以确保其运行的效果。
2.建设单位应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尽量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相互协调发展。
综合结论
本项目主要经营按摩、沐足的休闲活动,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为:水疗废水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在项目营运期间,建设单位要负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本项目须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经营。本项目若增新经营项目或其他设施,须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