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县五道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 一、工程概述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为桦南县五道岗风电场工程。包括24台单机容量2000KW风力发电机组,每台机组配一台箱式变压器。本工程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变电站,新建集电线路和道路。 二、环境影响概述 1 废气 施工期新建场内道路及施工便道、塔架基础等涉及土方填挖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扬尘,对大气环境产生短时期的不良影响,但由于施工期是暂时的,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工程运营后,生活采暖采用电暖气,不存在大气污染源,对环境空气质量无影响。 2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不含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营运期升压站会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的农田或草地灌溉,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是运输车队、施工机械(推土机、搅拌机、吊车等)。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风机。根据现场踏查情况,本期工程拟建风电机组周围500m范围无居民,因此,正常情况下施工期和营运期各噪声源噪声对周围居民产生的影响较小。 4 生态环境 本工程线路路径设计已避开城镇规划区和文化遗址等敏感区域。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投产后,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通过加强管理、征地补偿、绿化等措施可以将这些影响降到最低。从生态环境影响角度,不存在制约工程建设的因素。 5电磁环境 本工程升压站、线路的工频电场在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内小于4kV/m,工频磁场在敏感点及评价范围内小于0.1mT。无线电干扰值距边相导线投影20m距离处小于53dB(μV/m)。 三、环境保护措施要点 1废气 选择合适季节进行施工,尽量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场地内的行车速度不宜超过15km/h;在施工期间要洒水作业;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严禁破坏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之外的植被;运输水泥等粉状材料的车辆应覆盖蓬布,以减少撒落和产生飞灰。 工程建成后,冬季取暖采用电采暖取暖方式,故无锅炉烟气产生,食堂油烟采用厨房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60%)处理后,由排烟道(在墙体内)通过排气筒排入大气中。 2 废水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的农田或草地灌溉;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可用于周围林地灌溉等,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 本工程从设备选购订货时提出严格噪声限值要求,尽量选择技术先进、噪声较小的设备,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而电晕放电的噪声,可通过采取高压电器设备、导线和金属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少电晕放电噪。 4 生态保护措施 工程建设结束后,本工程对所有扰动的地表进行土地平整,针对可绿化的区域全部采取植物措施进行绿化,恢复原来的植被。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满足城镇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主要污染因素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联系、反映和索要《桦南县五道岗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建设单位:中电装备桦南县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志浩 电话:010-58688117 传真:010-58688116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79号 邮编:150090 环评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 联系人:张丹 电话:0431-85798737 传真:0431-85798122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368号 邮编:130021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