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逻楼)至田林(利周)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凌云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对“凌云(逻楼)至田林(利周)公路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凌云(逻楼)至田林(利周)公路工程 建设项目概要:拟建公路位于百色市凌云县和田林县境内。路线起于凌云县与河池市凤山县交界的歌顶村附近,路线沿S318省道走向经逻楼镇后折向西北,沿现有乡道走向经仰村、杂福至加尤镇附近,接上S206省道,利用S206省道至泗城镇下洪村附近,再往西经朝里瑶族乡至凌云县与田林县交界,过田林县平布,路线终于田林县利周瑶族乡,路线全长105.339km。其中:利用S206省道28.686km,实际修建里程76.653km。公路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8.5m。工程总投资165822.7552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凌云县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盘龙小区121号 联系电话:0776-761206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方式: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6号 邮编:500031 联系电话:0771-3817844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收集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①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②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③ 修建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④ 该公路修建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影响和建议采取的防护措施; ⑤ 修建该公路对提高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⑥ 修建该公路对文物古迹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4.公众参与有效时间: 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28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2012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