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zhuzhu 于 2012-2-20 13:57 编辑
《吉林省乾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万m3/日LNG液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吉林省乾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吉林省乾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万m3/日LNG液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乾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万m3/日LNG液化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花镇 2、工程简介 设计处理能力为30×104Nm3/d(气体状态20℃ 0.101325Mpa.A)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烃类主要来源于火炬燃烧及LNG装卸、灌装等产生的跑、冒、漏的工作排放问题,为无组织排放源,排放速率为0.00038kg/h,远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限值10kg/h,可直接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②锅炉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Ⅱ时段标准(燃气炉)限值的要求,经20m高烟囱外排。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吸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浓度为1.5mg/m3,油烟排放量为0.002t/a。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表2中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标准要求。处理后的油烟经厨房内的排烟道(在墙体内)排入大气中,排气筒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5m。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定期由农民清运做农肥,建议采用铺设土工膜防渗层的方法进行防渗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缩机、泵站、运输车量及制冷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75~100dB(A)。 设备噪音经墙壁吸声、加装消声器、加减振垫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能够满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和少量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送市政垃圾填埋场,废活性炭厂家回收,各种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四周企业及居民、张贴方式告知。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周围企业及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乾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565号 邮 编:130000 电 话:0431—8591353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