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华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6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恒安.华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恒安.华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万骏置业有限公司拟在赣榆县城东部时代东路两侧建设恒安.华府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西起青年路,东至环城东路,总长度约620米,总用地面积1536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3837.2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37807.05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68273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面积4838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面积92919.2平方米。工程投资总额为48869.91万元。建设工期为3年。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噪声、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停车场汽车尾气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设备运行噪声、交通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污染控制:施工机械选用低声级设备,并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现值》的规定进行施工,同时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措施,避免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必须减少对附近植被和道路的破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项目排水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顺地势排入城市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入赣榆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入沙旺河,对环境影响较小。 (2)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地下汽车库尾气经排尾气机房后由竖向井道附住宅高空排放;住宅厨房油烟气均由排烟道自屋顶排放;对环境影响小;空地种植树、灌木和草本植物绿化。热水供应、空调系统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烟气经专用烟道排至高空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吸声等防噪措施,进出车辆禁止鸣笛,对进出车辆设置指路牌,避免绕路等。对易震动的水泵等设备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危害。 (4)固体废物影响减缓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堆放,做到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清运至贵赣榆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建设单位要在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实现社会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恒安.华府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建设时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影响区和对项目建设关注的居民和单位团体。 2、主要事项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造成交通堵塞,施工运输车辆造成不安全,施工噪声影响工作和生活、施工扬尘污染大气环境等); (2)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噪声、废水、固废等); (3)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可行性; (4)项目建设对促进赣榆县经济发展和提高商业环境的作用; (5)对项目的建设所持态度; (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万骏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经理 联系电话:15150967898 通讯地址:青口镇时代东路 邮编:2221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8—86681333 通讯地址:赣榆县水保站 邮编:222100 八、保留时间:10天 江苏万骏置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