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太仓鹿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涤纶泡料4600吨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太仓鹿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职工人数:全厂原有职工50人,本扩建项目建成后新增员工5人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实行白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全年工作时间2400h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太仓鹿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涤纶泡料4600吨扩建项目生产的生活污水排放量180t/a。该废水厂排口浓度为pH(6-9),COD(300 mg/l),SS(200mg/l),氨氮(30mg/l),TP(3mg/l)。 扩建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分切和团粒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分别为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过滤后与非甲烷总烃废气合并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及速率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及推荐标准限值。根据《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0-2000,本项目建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 项目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过衰减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排放。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无二次污染。 综上,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措施可行、可靠。扩建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扩建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有分切、团粒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废气。其中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过滤后与团粒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将接入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主要设噪声设备都安置在室内,并且部分采取了减振、隔声措施;固废分类经妥善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太仓鹿影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涤纶泡料4600吨扩建项目属于涤纶纤维制造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和《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 本项目不在以上目录的限制和禁止之列,属于允许类。 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修订)中第四十五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故无含氮、磷生产废水排放。可见,本项目建设与该条例是不冲突的。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单位产品物耗、能耗较低。生产过程中资源消耗程度及污染物的产生量均处于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清洁生产水平;新增污染物总量立足于太仓市范围内平衡;固废总量为零;项目建设后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他清洁生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经对水体、空气、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同时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产生,新增生活污水接入璜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工程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征求内容如下:
1)对于本项目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2)本项目的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八、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13386200652 地址:太仓市璜泾镇新明村 (2)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0512-68361805-610 传真:0512-68361607 E-mail:miranda_cy@163.com 公告发布单位: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