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cpby 于 2012-2-20 18:10 编辑
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高要市金渡金辉五金家具配件厂选址于高要市金渡镇西头开发区,成立于2000年,并于2006年实施更名为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加工五金家具制品为主,电镀镀种为镀镍、镀铬,原设有4条手动生成线,原电镀家具4万套,电镀面积约120000m2,原项目已于2000年4月编制环评报告书并通过环评审批,配套的废水治理措施于2000年8月通过验收。 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自建厂以来开展了一系列的升级改造工作,将原来4条手动线改造为4条自动生产线,现在年电镀面积增加至248000m2。在改进生产设备、提高产量的同时,该公司完善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自2000年建厂至今,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升级改造,工艺设备、生产规模及污染防治措施均与2000年编制的环评报告申报的内容发生的改变,导致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不符,为此高要市环境保护局要求该企业委托环评单位对企业现状进行一次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罗文聪;联系电话:18929821886; 通讯地址:高要市金渡镇西头开发区。 环评单位: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陈候巷。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b)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c)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高要市辉豪家具配件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