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A区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选址位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兴隆山境内,用地四至范围:长图铁路以东、乙四街以南、机场路(甲二街)以西、环城高速公路以北。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项目一期完成综合保税区核心区的建设,用地面积为198.865万m2,其中:围网内面积为175.9175万m2,围网外面积为22.9475万m2。一期建设划分A、B、C三个区域,用地面积分别为:A区53.8829万m2、B区59.9597万m2、C区85.0224万m2。 本次环评内容为A区用地面积的建设内容,B区、C区建设内容需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A区规划占地面积为53.8829万m2,建筑面积13.9325万m2,建筑内容为;海关监管设施、综合服务区用房、保税加工区用房、道路工程和厂区绿化以及道路下的给水、雨水、污水、供热、燃气电气、通讯管线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及水土流失的影响; 1、施工期 水环境:本工程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建设临时旱厕,污水不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大气环境:施工期施工扬尘加强路面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粉尘的污染对周围环境和关心点的不利影响可以降到最低限度的; 噪声: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必要的减噪防护;夜间禁止施工,同时,尽量选择无敏感点的地方作为高噪声设备的作业现场,并缩短一次开机的时间,以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声学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⑴水环境 生活污水经截流进入兴隆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标准后排入干雾海河。 ⑵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后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餐厅厨房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餐厅厨房油烟以及汽车尾气等。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在采取可靠的防治措施,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⑷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联检大楼职工及流动客源的生活垃圾、餐厅餐厨垃圾等。生活垃圾送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项目产生的餐厨垃圾要做到分类收集,定点存放,日产日清;产生的废油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禁向下水道、河道及街面倾倒废弃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改善和美化环境和开发区景观,处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长春经开区的整体规划,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只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在“三废”达标排放,则在本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在本公告发布10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丽微 联系方式:15164399550 评价机构名称:吉林东北煤炭工业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长芹 电话(传真):0431-86710311 公示时间:2011年2月11日—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