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囬榠 于 2012-3-17 09:48 编辑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源县汇兴气体有限公司1期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黄土岭村 (3)项目性质:新建 (4)项目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 (5)项目内容:主要从事氧、氮、氩产品及高纯氢、高纯氧等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液态氧氮氩11万吨、高纯氢475万立方米、高纯液氧3300吨、气态管道氮气3168万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放空气体、冷却水、浓水、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化浓水回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排入附近小溪。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出放空气体,主要是污氮、空气等;解吸工序也会排出放空气体,主要是滤料所吸附的空气中稀有气体等。放空气体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font=│崃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河源市东源县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符合国家及广东省最新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项目关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设备噪声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规范安全措施,可以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达标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外部环境所构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污染物的排放满足环境容量的限制要求,不改变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属性。 评价认为,本项目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