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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太平镇瑜阳电镀厂手袋、箱包五金配件电镀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清新县太平镇瑜阳电镀厂手袋、箱包五金配件电镀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C34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县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1号厂房的第三层 拟建规模:主要对来料手袋、箱包五金配件进行镀铜/铜/铜/镍、金、枪色(镍)、铬处理,年处理手袋五金配件300万个、箱包五金配件100万个,处理面积约20000m2 劳动定员与生产制度:总定员30人,每天2班制共生产16小时,年工作约300天,不在厂区食宿,全部住在基地生活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后经基地预设分类管网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分类集中处理,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经基地专用管道引入滨江支流正江,最后汇入北江。生活污水则经基地二级生化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清莲渠。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雾、硫酸雾、铬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等。碱雾、硫酸雾和铬酸雾分别由对应的碱性废气处理塔、酸性废气处理塔和铬酸雾处理塔处理,处理后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一并经1条20m高排气管道通过车间楼顶进行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直接经1条20m高排气管道通过车间楼顶进行高空排放;燃烧机拟采用环保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燃烧烟气在正常情况下经20m高的烟囱可达标直接排放。 项目采用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安全处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目前本项目工程范围及周边环境状况如何?主要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中山市竹苑路天竹街18号102 邮政编码:528403 联系人: 彭工 联系电话:0760-8223545 建设单位:清新县太平镇瑜阳电镀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21892 有效期即日起10天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清新县太平镇瑜阳电镀厂 201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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