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柯家桥水库位于璧山县璧泉街道办事处正南村境内陶家沟上,属长江水系璧南河支流,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并且有重要防洪任务及生产生活用水等综合效益的骨干水利工程,设计灌面为1125亩,灌溉璧城街道东狱村4个队、正南村1个队、新塔村2个队的农田。原水库于1958年11月开始修建,1980年7月竣工,水库枢纽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三部分组成,枢纽工程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水库大坝为均质土坝,坝顶高程为287.39m,最大坝高10.50m,正常蓄水位283.84m,设计洪水位285.831m,校核洪水位286.542m,水库总库容99.08万m3。 根据《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及《重庆绿岛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水库周边已基本城市化。柯家桥水库所处的位置现位于规划中的璧山县绿岛新区内,水库周围土地设定为城市建设用地,原有水库灌溉面积已不复存在,因此,需重新确定水库功能。同时,由于璧山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其防洪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因此需扩建柯家桥水库以提高下游的防洪能力。故提出柯家桥水库的扩建工程。
柯家桥水库扩建完成后,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满足生态环境及景观需要、生态用水需要、作为应急水源等综合效益的水库,扩建后的坝顶高程为290.80m,最大坝高15.3m,正常蓄水位289.00m,设计洪水位289.46m,校核洪水位290.10m,水库总库容达到257.85万m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
对陆生生物的影响: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活动及征、占压土地与水库淹没等对植被的破坏;对陆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施工活动、水库淹没和工程河段内的水环境变化。
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水库蓄水后的库区河段的水生生境将发生一定变化。
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占地、公路修建、主体工程及边坡开挖、料场堆放等环节。
2)水环境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源于基础开挖、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沙石骨料加工等废污水。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运行期:水库蓄水将改变库区、下游河段的水文情势。
3)大气环境:工程施工阶段,主要污染源为施工爆破、汽车尾气、道路扬尘;项目建成后,基本上无大气污染物排放。
4)声环境:工程施工阶段,主要污染源为开挖爆破、打孔、砂石系统加工、交通车辆等;运行期提水泵运行会产生噪声。
5)固体废物:工程施工阶段,工程弃渣主要由基础开挖、爆破、清基,砂石料场清除表面覆盖层,砂石料开采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和废渣组成。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果皮纸屑、菜叶、废弃物等;项目建成后主要是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6)有利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水库滞洪、错峰来提高璧山县城及下游的防洪能力;增强蓄水能力,在枯期水库通过放水设施下泄一定水量,可以弥补壁南河局部段断流,维持城市水生态环境,为创造山水园林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满足绿岛新区的生态景观用水;作为应急水源,为人、畜提供清洁饮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水环境保护主要针对砂石加工废水、混凝土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少量含油废水的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主要针对道路扬尘、施工粉尘,燃油废气治理;噪声防治主要针对各类固定与流动噪声源,其主要保护对象为施工人员以及附近居民点;
2)运行期水环境保护主要针对蓄水前库区清理、面污染源治理等措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的调整;对水库管理所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后,交由璧山县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3)生态环境保护主要针对陆生植物、陆生动物、水生生态等采取相应的措施;
4)项目建设区水土保持主要针对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对坝区施工临时营区、灌溉渠系区施工临时营区、渣场、料场、交通运输等区域采取临时措施、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重庆市璧山县柯家桥水库的扩建工程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水库滞洪、错峰来提高璧山县城及下游的防洪能力;增强蓄水能力,在枯期水库通过放水设施下泄一定水量,可以弥补壁南河局部段断流,维持城市水生态环境,为创造山水园林城市、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供满足绿岛新区的生态景观用水;作为应急水源,为人、畜提供清洁饮水。本工程具有较强的公益及准公益性质,与环境损失相比,工程建设后所带来的综合效益及环境效益是正面的、巨大的和长期的。同时环境方面潜在的不利影响可通过环保措施顺利实施得以减免。因此,从环境方面分析,工程的兴建是可行的。
五、拟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
(2)你认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当?
(3)你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还有其它什么更好的意见?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重庆市璧山县柯家桥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E-mail)、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后。
期限为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主要事项:(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和原因?(2)您认为工程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不利影响还有什么?(3)在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4)您对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还有其它什么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E-mail)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上海勘测设计院重庆分院
通信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一街
联系人: 余工
联系电话:023-6774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