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12万吨/年硅酸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2万吨/年硅酸钠项目 2、建设地点: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位于乐山(五通桥)盐磷化工循环产业园区内。 3、工程概况: 本项目租用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五通桥发电厂试验电站厂房、办公用房、库房等约4200m2,新建12万吨/年硅酸钠生产线,总投资2569.56万元。 4、建设性质:新建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施工期主要主要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带来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有:窑炉废气、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混料工序的搅拌粉尘、食堂油烟废气等;生活废水,生产废水;设备噪声;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混料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曲回降尘室收集的粉尘、液体硅酸钠压滤工序产生的滤渣、冷却循环池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 三、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后回用,生活废水排入就近公厕,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废气:窑炉废气经过三级曲回降尘室除尘,再通过50m的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通过20m的排气筒排空。混料机进料口设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食堂产生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所有废气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固体硅酸钠冷却成型工序的冷却水,其次是滤渣洗涤用水和冲洗车间、设备用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滤渣洗涤水回用于液体硅酸钠工段,不外排;车间和设备冲洗水由车间地沟集中到冷却循环水池,澄清后补充循环水的不足。 本项目对产生的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沉淀池隔油处理,再与生活污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二级生化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岷江。 噪声: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风机、泵等生产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针对不同噪声源采用隔声、消声、合理布局等治理措施,可使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混料粉尘及曲回降尘室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冷却循环池沉渣定期打捞,和液体硅酸钠压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收集于滤渣中转站,收集后定时由附近水泥厂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时清掏,由环卫部门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场。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只要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五通桥区桥沟镇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芹 电话:028-68259527 ②建设单位:四川泰联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189813609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