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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白土镇长坑工业区内,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陶瓷制品。原环评已共申报了2条陶瓷窑炉生产线,实际拥有2条陶瓷砖窑炉生产线。现根据高要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需对项目编制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冯兆波;联系电话:0758-8198138;
通讯地址:高要市白土镇长坑工业区恒威陶瓷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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