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mlemon 于 2012-3-2 10:19 编辑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第一次公示时间为从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选址位于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白土镇长坑工业区内,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生产、销售陶瓷制品。原环评已共申报了2条陶瓷窑炉生产线,实际拥有2条陶瓷砖窑炉生产线。现根据高要市环境保护局的要求,需对项目编制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已建设完毕,现无施工期影响。 项目运营期对周围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废气主要来自辊道窑和喷雾塔烟气。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等。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水质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可全部回用于打磨工序和厂内地面、道路清洗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后一起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宋隆河,最后排入西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内已经对辊道窑采用湿式除尘脱硫塔进行废气处理,喷雾干燥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沉降室进行处理。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工业固废分类进行处理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市政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4、噪声 选用低噪声型生产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布局减震、隔音、消音等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单位在配套了污染物治理设施之后,厂区内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且满足高要市环保局对企业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高要市石湾恒威陶瓷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冯兆波;联系电话:0758-8198138; 通讯地址:高要市白土镇长坑工业区恒威陶瓷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201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