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辆电动特种车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00辆电动特种车辆项目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工业园 4、投资额度:14738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将投资14738万元在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大成工业园扩建5000辆电动特种车辆项目。项目用地1344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40320平方米,配置2条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和2条喷涂生产线。本项目已经由无锡高铁站商务区委员会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锡商备(2010)第9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安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尾水达标后排入盛塘河。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的废水对盛塘河的水质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现有水体的功能类别。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喷漆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和含有二甲苯的有机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工艺废气中颗粒物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钣金工序中使用的车床、砂轮机、锯管机、切管机、活塞空压机、废气处理设施中的引风机等设备,经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吸声措施有效治理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不会改变当地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后桥油HW08、废制动液HW08、废油漆桶HW12、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HW49、喷房内定期更换的含油漆废液HW12、废乳化液HW08。建设方委托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对上述危险固废进行回收处理。无锡市工业废物安全处置有限公司已取得江苏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核准经营的废物类别包括上述危险固废种类。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原子灰、废包装材料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经合理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水:本项目生产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安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盛塘河。 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喷漆工序产生颗粒物废气和含有二甲苯的有机废气,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吸声措施后,能满足相应的厂界噪声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产生的危险固废均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等外卖处理;废原子灰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以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要求,选址合理,在生产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废气、废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影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全面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无锡市锡山区大成工业园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2.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