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工业废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简本)环评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工业废水处理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在长春一汽综合利用公司污水处理厂内,厂区南侧为一汽创业大街,西侧为革新路,厂区的北侧、东侧为居民住宅。废液处理站位于厂区的东北部,其东侧61m为430栋一汽家属楼,南侧105m为525栋一汽家属楼,北侧50m为同欣花园小区,西侧紧挨一汽污水处理厂。 ⑴建设目标 废酸处理能力:0.1万m3/a。 废碱处理能力:0.1万m3/a。 脱脂废水处理能力:1万m3/a。 喷漆废水处理能力:1万m3/a。 废乳化液处理能力:1万m3/a。 电泳废水处理能力:5万m3/a。 ⑵建设内容 对现有的废液处理站进行改造,新增少量工艺设备,更新一部分工艺设备,以满足建设目标中的污水处理要求。具体为: ①利用现有建筑物面积1775m2,不新建。 ②利用现有职工5人,不新增人员。 ③生产设备:新增及改造设备共8台(套)。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选址位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环境非敏感区;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类项目,符合《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原则,由于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可使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建成后对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及人居环境影响很小,在环境质量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本项目建成后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公众参与认同性良好。 从环境保护角度和可持续发展角度看,本项目可行,选址合理。 (三)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军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 :田卫 E-mail:tw5542268@163.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报告书简本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