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量为18000m3/h)处理后,由低噪型离心风机(风量为18000m3/h)抽排至活性炭箱(尺寸为均1.4m*0.8m*0.8m)进行净化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85%)后,由内置烟道引至25层楼顶天面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为75米。
2、 本项目所在地属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顾客和员工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尺寸为2.44m×1m×1m)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LAS ≤20 mg/L、动植物油≤100 mg/L),经市政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入珠江前航道,对珠江前航道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为厨房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等。针对各噪声源源强及其污染特征,参考广州市内同类设备的降噪治理,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选用低噪型设备。
(2)建设单位将风机吊挂在厨房上方,墙体隔声可使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
(3)风机在安装布置时,施工单位应采用减震吊器进行吊装,并在基座下安装减震胶垫;与风管用帆布软接连接;抽排风进出口加装消声装置。
(4)厨房与外界连接的窗必须密封,可采用双层玻璃采光,并选用隔声门;炉灶安装应离墙体有一定的空间,即留空心墙。
(5)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严禁在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营业。
4、餐厨垃圾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专业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失效活性炭由供应商回收处置,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