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鸿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改造项目 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临江市鸿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临江市鸿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临江市大栗子镇内。 2、建设规模 依据热源厂对外供热负荷、负荷分布情况及近期规划,本项目建设松原市西部城区兴原区集中供热热源厂,本期工程安装2台14MW高温水热水锅炉,设计供热能力为28MW。本项目实施后可满足热源厂供热区域内现状及近期规划供热面积45万m2供热需要,在供热区域内新建4座换热站,同时配套敷设一次供热管网3.88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主要污染集中在施工期,主要表现为施工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扬尘、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机械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固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挖方、填方及临时占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一定程度上破坏施工区原有地貌,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2、项目投产后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运营过程中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排污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处理。 (2)废气 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锅炉烟气及煤炭在贮运和上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3)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鼓风机、引风机以及循环水泵等,同时换热站在运行过程中,各种泵类也将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 营运过程有生活垃圾及锅炉灰渣、炉渣、脱硫石膏等。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泵房施工废水,工棚外建有室外旱厕,生活污水以泼地蒸发的形式外排;施工废水应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污室外防渗旱厕,定期清抽处理。 (2)环境空气 施工期废气源主要是土方开挖、回填产生的粉尘以及建筑材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在天气晴朗、施工现场未定时洒水情况下,将对近距离内下风向地区有影响,在采取洒水降尘、禁止大风天施工及加强建筑材料的管理等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运行期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煤、灰渣贮运及上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高效湿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煤、灰渣贮运及上料过程产生的扬尘,通过修建封闭式煤场,上料过程采用密闭廊道输送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 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会对管网施工沿线各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报告从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控制施工时间、对大型机械安装消声装置、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近距离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等环保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且随着施工结束,影响也将结束,因此,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不利影响。 运行期噪声源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以及循环水泵等类,通过将噪声源设备安装在车间或专用房内,同时,采取加减震垫、消声器等措施,并经门窗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其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物 针对各固废物的特性,提出不同的处理/处置建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工程弃土群补送泵房用于场地平整。本项目固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运行期固废物中锅炉灰渣、炉渣外卖用于制砖;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脱硫石膏运至石膏贮仓暂存,定期送返厂家进行回收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工程管网施工临时占地21040m2,热源厂永久占地面积为6000m2,换热站永久占地面积为800m2,通过采取分段施工、定点清理施工产生的废物,保护土地资源;禁止破坏施工占地以外的植被;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及时恢复;在绿化带、敏感点靠近管线施工一侧设置围挡,避免管线开挖时土方侵压,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不会给生态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6)水土流失 由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挖方、填方和弃方,因此将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在不采取任何水保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量为10.913t。工程结束后,及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水土流失状况将有很大的改善。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江市鸿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江市大栗子镇 联 系 人:张树生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 邮 编:130028 联 系 人:杨海英 六、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七、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2012年3月6日起。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主要为工程施工沿线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30份)。 (3)公示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及措施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表将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