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紫音 于 2012-3-2 16:55 编辑
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八角渔港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受烟台开发区渔港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八角渔港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工程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位于烟台市福山区西套子湾东岛咀,在现有渔港基础上进行扩建,主要建设码头1919m,防波堤519m,护岸487m,回填陆域面积27.7hm2。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基槽开挖、护岸抛石等过程中产生的悬浮泥沙,陆域和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机修油污水,砂石料堆放和运输、水泥拆包等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噪声等。 营运期间污染物包括:渔港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来港船舶排放的废气、舱底油污水和船舶垃圾,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以及渔港散发的恶臭,卸鱼作业、制冰间、船舶发动机以及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工程建设后产生的水动力、地形地貌冲淤、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等非污染要素。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周边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调查;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八角渔港扩建工程建设的意见;②对工程选址的意见;③对工程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④工程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⑥对工程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烟台开发区渔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臧燕红 联系方式:0535-2161923 e-mail:beijingzhiyuan789@163.com 地址:烟台开发区八角码头 2、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吴建政 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e-mail:wjzqdhd@ouc.edu.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工程建设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烟台开发区渔港发展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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