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
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一次公示
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建设内容: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选址位于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总投资约4500万元,占地面积约87306m2,设置4条全生产线,年产陶瓷砖约1000万m2,原项目窑炉和喷雾塔的燃料主要为重油、柴油,设1套煤气发生炉作为备用。该公司已于2004年完成环评审批,并于2006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现经核查,该公司实际生产规模和主要生产线与原环评所报内容基本一致,但窑炉实际使用水煤气作为燃料,喷雾塔使用水煤浆或煤粉作为燃料,厂区配套有4台煤气发生炉,不再使用重油、柴油、木柴为燃料。
由于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自2004年建厂至今,与时俱进地进行燃料系统升级改造,与2004年编制的环评报告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为此该企业委托环评单位对企业现状进行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758-8184833或13702569828;
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
联系人:潘工;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