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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 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第二次公示 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单位: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建设内容: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选址位于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总投资约4500万元,占地面积约87306m2,设置4条全生产线,年产陶瓷砖约1000万m2,原项目窑炉和喷雾塔的燃料主要为重油、柴油,设1套煤气发生炉作为备用。该公司已于2004年完成环评审批,并于2006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现经核查,该公司实际生产规模和主要生产线与原环评所报内容基本一致,但窑炉实际使用水煤气作为燃料,喷雾塔使用水煤浆或煤粉作为燃料,厂区配套有4台煤气发生炉,不再使用重油、柴油、木柴为燃料。 由于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自2004年建厂至今,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燃料系统升级改造,与2004年编制的环评报告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为此该企业委托环评单位对企业现状进行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备案。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已投产,现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营运期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建成后,原料运输和加工、泥坯料制备、施釉、成型、釉料制备工段会产生一定量的无组织粉尘;辊道窑和喷雾塔会产生一定量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水煤气制造过程中洗气废水会释放出一定量的H2S气体;员工宿舍饭堂会产生少量的油烟废气。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陶瓷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品、泥渣;生产和销售中有一定量的废包装材料;水煤气制造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煤焦油、酚水;煤气站在煤转气过程中会产生煤渣;废水处理系统会产生污泥;员工日常生活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相应回用水要求,全部回用于打磨工序和厂内地面、道路清洗,不外排。 生活污水:建设单位将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渣、隔油池处理,厕所粪便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现该企业已对相应的窑炉和喷雾塔烟气进行了有效的处理,其中窑炉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脱硫塔处理;喷雾塔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淋塔处理工艺,各废气经处理达标后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表4.2-1 该企业主要污染处理设施及排气筒设置一览表 序号
| 处理对象
| 采取的治理措施
| 建设进度
| 1
| 辊道窑废气
| 经脱硫塔处理
| 未验收
| 2
| 喷雾塔
| 现实际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喷淋塔
| 原项目采用旋风除尘+湿式喷淋工艺已验收
| 3
| 生产废水
| 多级沉淀池
| 已验收
| 4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预处理
|
| 6
| 无组组粉尘
| 加强设备密封性、洒水抑尘
| ----
| 7
| 煤气站
| 冷却水循环系统
| 已建
| 酚水收集系统
| 已建
| 焦油收集系统
| 已建
| 8
| 固体废物
| 废品、次品由企业自身回收利用;煤渣和废脱硫剂分别出售给砖厂制砖和硫酸厂作为原料;酚水作为中间产物用于厂内自制水煤浆;废油、焦油则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9
| 噪声
| 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震处理措施,使其达标排放 |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位于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实际生产规模和主要生产线与原环评所报内容基本一致,但原项目主要使用重油作为燃料,现项目的窑炉实际使用水煤气作为燃料,喷雾塔使用水煤浆或煤粉作为燃料,厂区配套有4台煤气发生炉,不再使用重油。项目的环保投资、污染物排放量等均随之进行了变动。 本次回顾性评价对整个公司的产品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工艺流程、污染源强、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污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经调查,该公司现采取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治理措施基本基本符合环保要求,能达到总量办下达的污染总量控制指标。 针对该公司现状存在的环境问题,本报告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以减缓。只要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按照各项环保规范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该公司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同意本项目位于现址生产?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及简本,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758-8184833或13702569828;通讯地址:广东省高要市白土镇宋隆工业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气候中心 联系人:潘工;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福今路6号大院; 高要市鸿顺达陶瓷有限公司 2012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