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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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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7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现报告书初稿已完成,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本规划的建设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及建议。
公告内容如下:
(一)化工园区规划背景及由来情况简述
2010年,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以顺府复[2010]42号《关于同意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规划的批复》,同意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提出的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规划。为提升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的产业配套,该园区拟引入相关工业气体生产和储存企业,为园区及周边的龙腾企业等提供优质的包括:氮、氩、氧、二氧化碳以及特种气体等的工业气体。
由于工业气体的生产、储存以及运输归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生产的化工类项目,存在着危险有害因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 (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文)。即按照上述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工业气体的生产和存储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管理范畴,且必须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专用区域内建设。为此,2011年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与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向顺德区政府提交了在顺德西部生态产业规划新区设立配套化工园区的申请,20117月,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顺府办函[2011]479号文《关于确定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位置等事宜的复函》批复,同意将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启动区的C-11-1-1地块(总面积为79594.02平方米)认定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的位置,园区名称定为“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以下简称本规划园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其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应由批准设立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为此,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顺德西部生态产业新区配套工业气体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规划所在地各个监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的污染物单项指数Ii值均小于1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顺德支流的新涌断面、飞鹅山断面、污水厂排污口附近断面、冲鹤船闸断面各水质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限值要求,说明目前顺德支流的水质良好。
东海大涌断面除了BOD5出现超标现象外,其余各水质评价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园区场址地块中央及各边界噪声测点的测量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声环境敏感点新联村的测量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规划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域的地下水,监测项目全部符合GB/T14848-93 Ⅴ类水以上水平,而且除总硬度、氨氮等个别项目外,其余大多数项目均符合GB/T14848-93 Ⅰ类标准,说明该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三)规划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大气环境影响本规划园区入驻空分企业生产过程中外排的均为大气组分物质,没有其他工业废气产生及排放。使用电能,为清洁能源。配套化工园区建成并运营后,其大气污染源来自生活源的配套员工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因此,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
水环境影响:本规划项目废水来自入驻企业员工生活污水、生产用的循环冷却水排水。其中循环冷却水排水为清洁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员工生活污水(包括经预处理的厨房含油污水)经厂区排水管网汇集后进入园区规划的市政下水管网,然后输送到杏坛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中A标准后排入顺德支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无影响。
噪声影响:噪声为本园区的主要污染因子。本类空分生产噪声主要来自制冷机组、循环水泵、压缩机、膨胀机、冷却塔、空气放空等设备,通过类比调查,噪声级在65~11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压缩机、膨胀机等设置减振垫、隔声罩,对各类水泵进行减震、吸声处理;对放空口经行包扎隔声层+阻性式消声器等措施,可以有效的降低噪声级。
固废影响:固体废弃物有:极少量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废弃的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危险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专业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空分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气产生及排放。配套化工园区建成并运营后,其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源,来自园区入驻企业配套的员工食堂厨房油烟废气。
本园区配套厨房均使用液化石油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对环境污染轻微。烹调油烟采用高效除油烟装置除油除味处理,油烟排放浓度可达到GB184832001标准要求。处理后油烟于建筑内部的内置烟道,由饭堂楼顶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园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排水,由厂区雨水管直接排入园区配套市政雨水管网。空分生产工艺不产生工业废水。
本园内的拟建企业均不设宿舍,设置的职工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汇同其它一般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的市政污水管,汇集后进入杏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顺德支流。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是本规划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空分工程设备噪声主要来自主空压机、循环氮压机等。两设备均安装于压缩机厂房内,建筑结构上拟设消音通风百叶窗,机房门使用隔声门,机房四周墙壁及天花板作吸声处理等,设置通风散热装置;管道进出口处设置组合消声器;设置设备基座减振器及减振基础来隔振;
排气管道上安装消音器降低噪音,将空分主要设备布置到本工业气体化工园区的中央,远离园区周边的环境敏感点。气态管道管廊(有放空)距离最近的项目北边界约50m
压缩机厂房等运行过程中要求密闭门窗,除必要检修检查外禁止进入;
冷却水塔拟用低噪声冷却塔,噪声值为低于65dBA);
循环水泵安装在厂区北面的水泵房内,对其进行减振、封闭隔音处理;
选用噪声低的机械设备。空压机选用进口离心空压机;冷却塔选用低噪声冷却塔;
限制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速度,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规划园区建设单位拟同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将含机油(润滑油)废弃用品交由其安全处置;
废弃的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办公生活垃圾由专职保洁人员及时清扫、清倒,然后集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堆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园区规划及拟引进的低压深冷空分工艺生产工业气体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选择合理,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的要求。工程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装备和工艺,利用厂区空气作为原料,对污染源采取经济有效的控制措施,污染治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清洁生产程度与水平处于国内同类生产企业先进水平之列。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考核指标的要求。规划及配套项目建成投产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区域SO2PM10NO2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建设对水环境影响、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规划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索取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有对该项目公众参与公告信息有疑问,公众如需要请以email方式索取报告书简本。
(七)园区开发建设单位: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龙路9号
邮编528325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7-26362890
传真0757-26362892
Email:sgzx2003_1@vip.163.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一路24号
邮编510620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87505659
传真020-87515380
Emailzweping@163.com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采用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首先向被调查人员介绍项目的背景、建设内容与规模等情况;然后询问被调查人员对本项目环境问题的有关意见,解答公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最后整理各位受访人员的意见和公众参与调查表,获得公众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的主要看法和建议。
(十)征求公众意见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
2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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