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郡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公示 发布单位: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郡二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31′20.15″,北纬43°51′18.73″。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0429.73m2,建筑面积159600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25层、1栋27层的底商住宅楼(其中1-2层为底商);1栋6层、2栋18层的高层住宅楼;1栋20层、1栋26层的底商办公楼;1栋2层幼儿园及地上地下停车场、小区内道路、绿地、供电、供气、给排水、消防设施、垃圾站等配套设施。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在本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建成运营后必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从而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拟建项目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程度,减轻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作为政府部门审批项目及决策的依据之一,同时也为工程建设的设计和环境管理服务。为此,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 三、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新疆秦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卫星路499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王志平 电话:0991-3771755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地址:乌鲁木齐市昆明路256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晏春蕾 电话:0991-6290322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确定评价重点和专项评价工作等级3明确各专项评价范围和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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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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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建设项目的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开展初步的环境状况调查3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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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影响预测2清洁生产分析3选址选线和环境保护措施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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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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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2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3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1.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gif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3.gif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a)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建设区域周边的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选择选址是否认可(若反对项目建设,请简述主要反对理由);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b)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还将举行第2次信息公示。第2次公示内容将包括: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并准备采取现场调查、网站调查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本期公示期为十五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