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要求,现对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的概况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公告,以便于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一)建设项目名称
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南海区大沥镇黄歧珠江河北岸,黄歧大桥西北侧,珠江沿江路以东。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总用地面积1589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263.50平方米,包括5栋高层住宅,沿江5栋首层为商铺、电房、入户大堂、物业管理用房,消防控制中心;除外均为架空层。地下一、二层为停车库,布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兼设备用房,建筑地面以上层数为32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①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营期的居民厨房油烟、车库废气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将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居民油烟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烟管(须进行隔热处理)引至各自楼顶天面高空排放;车库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及加强项目内部绿化种植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②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期废水和运营期居民日常生活污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污水注意搞好导流、排放,清洗材料、设备的水经沉淀后可循环利用,对需外排的污水应进行隔渣沉淀;项目粪便污水(包括居民和公厕等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汇入盐步污水厂进行综合处理; ③ 噪声:主要将施工噪声和运营期风机和水泵噪声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在居民休息时间(晚上22时到翌日清晨6时)不得进行产生强噪声的施工;对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局部封闭、隔声、减震等措施,以降低外传噪声; ④ 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期废物和运营期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废弃材料等,应尽可能利用或就地回填,或及时找到其它需回填的工地;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及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理;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均能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全部参与调查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沙面新城蓝城阁(H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22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黄岐沙面新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993998 (二)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13楼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10号4楼
联系人:冯工
电话:0757-86291773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及各阶层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欢迎公众积极参与。 201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