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东南片区道路网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兴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兴仁县东南片区道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兴仁县东南片区道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兴仁县县城的城市品位,解决城区车辆过境交通的问题,有效地整合县城东南向各片区联系和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城市各个片区间的交通联系,推动道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建设,因此,兴仁县住房和建设局新建兴仁县东南片区道路网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兴仁县东南部,道路网共包括34条道路,道路总长为35433.43m。本项目34条道路全部为新建,含Ⅱ级城市主干道,Ⅱ级城市次干道,Ⅱ级城市支路,其计算行车速度分别为40km/h,30km/h,20km/h。路面结构形式全部为沥青混凝土,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项目总投资116187.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贷款92900.00万元,自筹23287.38万元。 二、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1、社会经济影响 ①、本项目建设,可进一步加强城区建设的步伐,使城区交通等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加快城区的综合开发与建设,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及生活质量创造了基础,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条件。 ②、本项目建设可带动并促进地方水泥、建材、运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地方经济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为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城镇现代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进一步发挥城镇的幅射带动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可为进一步提高兴仁县县城的城市品位,解决城区车辆过境交通的问题,有效地整合县城东南向各片区联系和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城市各个片区间的交通联系,推动道路沿线的经济发展,促进城市化建设。 2、主要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区内无珍稀濒危植物种类,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类以及无名木古树,虽然新建道路段的建成会占用了一定的宅基地和耕地,但是由于在道路两侧各新增一条10米的绿化带并在此绿化带内大量栽种树木,因此从整体的角度而言对当地的环境起到了生态正效应作用。 本项目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占用土地的类型合理;无弃渣场;对附近的生产、生活设施不会产生影响;场地不位于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 声环境影响 由于本工程是新建工程,使用大型机械及高噪声设备的施工工点、需要的作业时间均较多,施工期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施工期间需要重点考虑距离道路中心线60m范围内的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及防护管理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周围群众,施工营地应设置在远离敏感点路段,在中、高考期间不得施工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防止施工期噪声污染。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昼间、夜间施工对当地的声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随着工程结束后随之消失。 营运近期(2011年)沿线昼间等效声级为57.27~58.11dBA,沿线敏感点无超标;夜间效等声级为51.83~52.75dBA,沿线敏感点有超标,超标值介于1.83~2.73dB(A)之间;营运中期(2015年)沿线等效声级为58.04~58.96dBA,敏感点无超标,夜间等效声级为52.67~53.51dBA,沿线敏感点有超标;营运远期(2025年)沿线昼间等效声级为60.35~61.16dBA,沿线敏感点有超标;夜间效等声级为55.14~56.13dBA,沿线敏感点有超标。 地表水环境影响: 工生活污水处理不当也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本项目的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农户的旱厕,然后进行农灌;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则利用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再进入市政管网,最终交由塔子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的施工生活污水在经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公路沿线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本项目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 大气环境影响: 拟建公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时土方开挖、路堤填筑和人工构造物挖基、材料运输、搅拌、摊铺等工程工序中都会产生污染,导致大气质量下降,在公路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是沥青烟、扬尘和粉尘。 预测评价年2014、2024、2034年,由于交通量的增大,污染物排放量也相应增加。但即使是营运期高峰时段,拟建公路沿线CO、NO2浓度值在距路肩10米处也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满足该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废弃土石方将其运至设置的弃土场进行处置。本项目施工营地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至绵阳市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 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的防护措施 ①公路工程建设,材料堆放场及大临工程等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②对工程用地界内受征地影响的树木,将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的树木进行移栽。 ③切实落实设计的各项绿化工程。 (2)水土保持措施 ①重大土石方工程施工应尽量安排在11月~次年4月进行,并在雨季来临前清理场地并采取防护措施。 ②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路基两侧同步修建排水沟,完善排水系统,路基边坡采用浆砌石、骨架护坡。土石方工程基本完成后,及时进行边坡骨架内撒播草籽、绿化带种植灌木、乔木。 ③工程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堆料场等,除及时进行清理外,应进行绿化或恢复为耕地,种植农作物。 (3)施工期其他环保措施与建议 ①禁止在沿线河流两侧堆放任何固体废弃物和直接排放任何废水;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通过农户的旱厕进行收集,由当地农民作回田处理。 ②洒水降低扬尘污染;加强对工程运输车辆的管理,严格按规范进行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 ③施工部门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一些建筑构件应预制好再运往现场装配。同时施工部门应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及施工场所,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尽量安排在昼间施工,严禁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进行机械施工。 ④工程拆迁及安置应制定安置计划。安置工作遵循从社会经济整体利益出发,统筹安排,充分协调,妥善安置,不留后患。 4、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降低交通噪声污染的措施与建议 ①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公路两侧5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如必须在噪声防护距离之内新建居民住宅、学校等敏感点时,应按《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建设单位考虑优化建筑布局或对临近公路的前几排住宅采取隔声治理措施,致使室内环境能达到相应的使用功能噪声标准要求。 ②对超标严重的噪声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建议安装通风式隔声窗,措施后基本能室内声环境要求。 (2)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加强营运期公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 ②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并有相应的部门具体负责,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应及时处理、清除,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3)运营期减缓空气污染的对策措施建议 ①加强绿化措施,有针对性地优化绿化树种、绿化结构和层次,提高绿化防治效果,减少气态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交通管理,规定车速范围,减少事故发生。 ③加装汽车排气净化装置,降低各类污染物的单车排放量。 (4)环境风险事故的控制和防范措施 ①本项目的桥梁都不跨越河流,不必另设纵向排水管和蓄污池。。 ②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在重要路段(跨越清溪河)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运输车距,严禁超车、超速。 ③加强运营期公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及时清除运输车辆抛洒在路面的污染,减缓路面径流冲刷污物的数量。制订有毒有害物质外泄的应急处理措施,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外泄,应及时处理、清除,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面水体而造成污染事件。 同时制定了环境管理、监测及监理计划,以减免工程不利影响。 三、意见收集与投诉监督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如果在本公告发布后一周内有意见和建议,请问询编制单位、建设业主,以便于及时修改、完善。在建设中或建成后,如果有意见和建议,也可向我们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