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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一氧化碳(CO)分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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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ean_hghks 发表于 2012-3-13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ocean_hghks 于 2012-4-3 17:13 编辑

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一氧化碳(CO)分离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一氧化碳(CO)分离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场址位于重庆市主城区以东72公里的长江之滨,地处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和川维厂及扬子乙酰现有厂区毗邻,位于川维厂的西北部,扬子乙酰现有厂区的西侧。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氧化碳(CO)分离装置,采用川维厂拟新建的20万吨/1,4—丁二醇(BDO)项目乙炔尾气(AOG)以及川维厂老生产区二甲装置的转化气(SMR)作为原料进行深冷分离制备CO,生产规模为30t/a30000Nm3/h),为与其同期建设的60万吨/年醋酸(AA)项目提供原料,属于扬子乙酰公司中间产品,不作为商品;同时在深冷分离后采用PSA技术生产高纯度氢气,供应川维厂拟建合资BDO装置及开发区的其他用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核心生产装置(压缩、脱硫、除氧加氢、MDEA、冷箱分离、PSA单元)、界区内公用工程设施(装置给排水设施、工艺及公用工程外管、冷却水单元、装置配电室、制冷站、电讯等)、界区外设施(界区外工艺及公用工程管廊)等。
项目生产规模:拟建项目产品CO生产规模为30t/a,副产品氢气生产规模为54264×104Nm3/a。项目建成后,扬子乙酰CO生产规模为48.4t/a,副产品氢气生产规模为10.12×108Nm3/a
项目总投资:93163万元。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项目占地面积、施工范围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处理全部依托现有设施;施工废水循环利用;施工期不新建施工便道、取土场及堆土场等,施工期对环境的相关影响较小。
营运期: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脱碳工序尾气,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冷箱尾气,主要成分为氢气及甲烷;PSA尾气,主要成分为氢气、一氧化碳及甲烷。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干燥工序产生的废分子筛、变压吸附单元产生废吸附剂)、危险废物(脱硫工序产生的废脱硫剂、除氧加氢工序产生废催化剂)以及生活垃圾。工程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涉及一氧化碳、甲烷、氢气、乙炔等有毒或易燃易爆化学品,存在一氧化碳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环境风险。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发生风险事故泄漏时,最大风险值为1.1×10-5,结合横向比较化工企业可接受风险值为8.33×10-5,拟建项目风险值属可接受范围。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拟建项目营运期脱碳工序尾气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碳,通过25m排气筒排放;冷箱尾气及PSA尾气送扬子乙酰现有锅炉及转化炉作燃料使用,不外排。工程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划分为生产污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放系统、清净下水排放系统、雨水排放系统。各装置设立独立的排放管道,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经中和处理后进入川维厂污水处理场调节池后进一步生化处理,生活污水直接送污水处理场。拟建项目对固废按国家有关处置要求,进行合理的分类,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送川维厂新建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送长寿生活垃圾场处置。工程设备选用低噪声的型号,部分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拟建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事故火炬、事故水池、雨水截流、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系统、配备各项应急器材,并与川维厂联动形成防范污染长江三峡库区的整体措施,可减缓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川维厂同时建立了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手段,应急预案演习,使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以川维厂BDO项目乙炔尾气及二甲装置转化气为原料通过分离生产中间产品CO和副产品氢气,属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且CO作为原料送至同期建设的扬子乙酰60万吨/年醋酸(AA)项目使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拟建项目选用的生产工艺成熟、先进、可靠;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符合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规划,选址合理;项目符合清洁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环境承载力;项目通过采取“以新带老”、“节水减排”、“污水、废气回用”等措施,实现了“增产不增污”的目标,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环境经济效益显著;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效可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较为全面;拟建项目的环境监测计划得以落实,环保竣工验收能够按“三同时”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按HSE要求得以全面贯彻落实。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方案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评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均可查阅,期限为2012314日至2012330日。
建设单位名称: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023-68978173
联系人:曾凡保
评价机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评价机构联系电话:023-68589673
联系人:暨仕臣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可能受到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本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宝贵意见的所有公众。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环评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本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本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上发布环境信息的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同时还将采取现场走访和询问的方式与公众进行广泛的交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2314日至2012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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