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南方流体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街343号。租用原有商业用房作为办公地点,建设项目东侧为博方广场,南侧为泰山路,西侧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小区,北侧为芜湖路,本项目不设加工车间,不在本建设地点进行加工,均为外购零部件进行销售,并且负责到施工现场安装,无大型机械设备,本建设地点只用于日常办公。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0m2,建筑面积为100m2,总投资1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本项目负责销售并安装环保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石油专业设备、及消防专业设备等通用专用设备400套。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南方流体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东亮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方式:hdeiadmh@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266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