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夹子沟年产6万吨煤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夹子沟年产6万吨煤矿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概要 项目名称:夹子沟年产6万吨煤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南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南漳县东巩镇 项目概况: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305.38万元于南漳县东巩镇建设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1.1272公顷,设计规模6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15571030503 通讯地址: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黄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赵旭 电话:13986088203 Email:5250458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对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的分析,对项目建设前后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进行定量计算。 2、对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 3、预测及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学环境等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评价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的影响程度。 5、对拟定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论证。 6、对有关的公众进行调查,了解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7、评价项目与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可行性做出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南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夹子沟年产6万吨煤矿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2、征求公众对南漳县夹子沟五号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夹子沟年产6万吨煤矿项目运营期关心的环境问题。 六、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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