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厨房油烟废气通过抽油烟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和水喷淋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级标准(排放油烟浓度≤2.0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85%)后,由内置烟道引至22楼顶天面高空排放,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2、 本项目所在地属猎德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粪便废水经化粪池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废水浓度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CODCr≤500 mg/L、BOD5≤300 mg/L、SS≤400 mg/L、LAS ≤20 mg/L),经市政管网进入猎德污水处理厂进行综合处理,排入珠江前航道,对珠江前航道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 本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和水泵。本项目的噪声源是风机噪声、人为噪声、厨房炉灶的噪声和冷却塔噪声。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中所提出要求,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风机采用减震吊器进行吊装,并在基座下安装减震胶垫;与风管用帆布软接连接;抽排风进出口加装消声弯头。厨房与外界连接的窗必须密封,并选用隔声门;炉灶安装应离墙体有一定的空间,即留空心墙。冷却塔做好减震、消声、隔声措施,注意合理布局和规范管理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4、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餐厨垃圾、员工生活垃圾和废油脂。餐厨垃圾暂存在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收集后交由专业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