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胡旭东口腔诊所成立于2009年6月3日,地址位于杭州市上城区环城东路114号。因业主当时未及时办理相关环保申报审批等手续,故补办本次环境影响评价。
1、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法人(胡旭东)承租房屋共有权人(周旬、周爱珍)的闲置房产作为经营场所,总租赁面积为108.99m2,本项目经营范围为口腔科诊疗。本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预计日平均客流量20人次。
2、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业主在其经营场所内安装废水消毒处理装置,该污水消毒箱采用氯化法消毒,本项目每月投药两次,每次60g(含氯长效缓释片)。本项目生活污水中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其他生活污水汇同口腔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官网,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的各侧厂界噪声值均能够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维持现有声环境现状,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造成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医疗固废、废药品、医护人员及病人生活垃圾等。本项目医疗固废、废药品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中纸制包装物、塑料和玻璃瓶等可收集后外卖,其余的弃置垃圾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环评建议 在上诉防治措施实施,污染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本环评建议 (1)建立一套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管理制度执行。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以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为目标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形成二次污染; (2)建设项目试营业期间,建设单位应及时与附近单位沟通,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或邀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进行监测,以确定是否符合标准限值的要求;若不符合,应采取相应措施,直到达到标准限值的要求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