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告 “梨树县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梨树县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梨树县十家堡镇、蔡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总投资:909.96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是在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防护网、界碑及警示牌、大门、保护区内生活垃圾清理、污水截留管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废水: 对于施工期生活污水应在施工人员居住地附近要修建防渗旱厕,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对施工临时旱厕由梨树县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至保护区外集中处理,不得向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对于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在冲洗场附近建沉淀池6个,经过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间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经上述处理设施处理后,对水源保护区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施工扬尘:在施工过程现场设置围栏、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及时洒水、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使速度,通过这些措施有效的改善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应尽量将堆料棚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并尽量用苫布遮挡,及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影响。将建设地点用围栏独立起来与周围隔离。在营造良好景观效果的同时,减轻扬尘的环境影响。施工周期是短暂的,通过做好防范措施可使扬尘危害降到最低。 (3)噪声 要求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对于大噪声机械设备应安装消音减振设施并远离敏感点设置,同时在晚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不得作业,昼间运行机械的时间也应避开人们休息时间,以免造成噪声扰民影响。应注意对项目周围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在项目四周加筑防护墙,以降低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土方开采,避免在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注意对现场的石料及时洒水、防尘。垃圾及时清运处理,经常保持施工场地的卫生清洁,不会产生明显的环境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应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在保护区内长期停留,保护区内原有生活垃圾运输应采用专用密闭车辆,以免产生二次污染。 (5)生态保护措施 ①保护好表层土壤,以便日后绿化。如果工程需要,在挖掘时,应将表层土皮(30cm)保留,施工完毕后,再回填,做好土地复垦工作。 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③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避免污染土壤。 ④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单位应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在降雨前采取必要的临时防护措施。 三、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在采取合理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合理,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梨树县恒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邮箱:spepi@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