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uejoan32 于 2012-3-19 12:03 编辑
中国海监深圳蛇口海监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将中国海监深圳蛇口海监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中国海监深圳蛇口海监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 二、建设项目概况:为满足维权执法用海、用地和后勤保障要求,中国海监深圳蛇口海监维权执法基地拟进行维修改造。 项目位置:项目选址在深圳西部南山区蛇口望海路蛇口姑婆角海域东侧,北靠蛇口望海路,东靠深圳圳华港湾企业有限公司码头用地,西靠中石化深圳分公司蛇口油库码头,南望深圳湾水域。地理范围为22°28ˊ55〞~22°29ˊ05〞N,113°55ˊ55〞~113°56ˊ15〞E。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码头港池外围建设防波堤,扩建码头,在近岸水域填海形成陆域建设陆域基础配套建筑及设施。建设内容包括:2000t级码头二个泊位(突堤码头两侧停靠船)、600t级码头二个泊位、快艇浮码头三组(其中二座整体浮码头,一座装配式浮码头)、工作船码头、防波堤等基地水工建筑物,以及进港航道、调头区及码头前沿港池区疏浚工程。以及给水消防、供电照明、滨海绿化带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22272.0万元,施工期18个月。 三、主要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1)施工悬浮泥沙:疏浚挖泥、陆域回填及水工建设物施工中产生悬浮泥沙对海洋水质、沉积物及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2)施工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和施工船舶生产污水,收集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营运期:港区生活污水、含油废水、码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分别收集后排入港区污水处理站进行达标处理,到港船舶生活污水、含油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除此之外,工程施工和建成后对项目所在海域的水动力环境和泥沙冲淤环境产生轻微影响。 四、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 电话:0755- 83561503 传真:0755-83561362 五、评价单位: 名称: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邮编:510301)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您认为本工程施工将给您带来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工程营运对环境有何影响; 4、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5、 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本次公告时间为2012年3月19日至3月29日。 八、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 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深圳支队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2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