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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州创丰公寓楼(一期)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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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9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创丰公寓楼(一期)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科学城荔红一路以东、伴河路以北(地形图号:32-58-16,32-62-13),本期项目为首期项目,本期项目拟投资4500万人民币,用地面积约146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9539.58平方米,主要建设员工楼,配套员工餐厅、文体设施、物业管理等公建设施。预计2012年3月开始建设,2013年6月完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所在地块目前为空地。建设单位需进行本项目建筑物建设。在建设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粉尘、施工废水及水土流失、固体废弃物及噪声。
项目建成后主要是用于员工生活用房。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生活废水、生活垃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燃油烟气、噪声及废机油等。
(三)建设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概述
为防治该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注意清洁运输,防止材料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扬尘;应对项目附近范围内,施工用车辆经常使用的道路经常清洗,使车辆行经时减少扬尘;运输车辆应使用清洁能源,减少汽车发动机燃烧尾气的排放;工地食堂应以液化气为燃料。
为防治该项目在建设期间的水污染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搞好工地的污水导流,可以循环使用的应尽量减少排放,不能循环使用的应在简单处理去除大块杂物后排放,防止自由泛滥;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污水管网引至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为减少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要做好土石工程的平衡,安排好施工计划,减少弃土和泥土的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流入低洼的河涌;施工期间对不设建筑物设施的空地种树植草以绿化,输水管道铺设等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原来绿化带,增加工程地面绿化覆盖,美化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的影响较为明显。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为防治该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噪声污染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离起来,既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又可防止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同时亦避免外界对工地的影响,便于管理;注意搞好材料运输车辆的清洁,严格遵守施工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建筑工地使用各种钻桩机、搅拌机、推土机、挖掘机、振荡器、电锯、电刨、锯木机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机械,除抢险工程外,其作业时间限制在7时到12时,14时到22时,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报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为防治该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噪声污染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应对施工产生的余泥,应尽可能就地回填,或及时找到其他需要回填土的工地,互通有无,对一时不能迅速找到回填工地的余泥,要申报有关部门,及时运走,堆放到合适的地方。由于建设项目施工面积较大,夏季暴雨径流情况下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因此建设单位必须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作好排水准备,防止大块杂物堵塞下水道,同时平常施工过程中应尽快运走余泥,避免暴雨冲刷余泥。
运营期:
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排污管道引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发电机燃烧尾气经水喷淋(添加表面活性剂)处理后于所在建筑物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备用发电机机器设备维护过程产生废机油、废抹布以及废手套属于国家严控的危险废物,编号HW08,需交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及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团体。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项目区域所在地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人:钟绍兴
地点: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
电话:020-32204882
传真:020-32204882
环评单位: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二期创新大厦716-718室
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020-82086399
传真号码:020-82086399
广州市萝岗区萝岗街萝岗社区经济联合社
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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