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环评结论要点: 1、施工期环境影响结论 建设项目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污水主要分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餐饮废水总量为29.7m3/d(10840.5m3/a);一般生活污水为1.125m3/d(410.625m3/a)。项目所在地为前锋净水厂集污范围,商业楼统一规划地埋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由,拟选址于商业楼东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餐饮污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经处理后的污水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由市政管网输排至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 ,排入市桥水道。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餐厅厨房在运营的过程中产生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应将厨房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送入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去除率达到90%,油烟≤2mg/m3,处理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项目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应超过1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 经上述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废气,则不会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等设备噪声,其噪声级为60~85dB(A)。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屏蔽等综合降噪措施、优化噪声源四周的功能布局。风机等设备应选用低噪型设备,必要时采取隔声等措施。经上述措施,则可使项目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对项目周围的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餐厨垃圾属《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严控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和《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废油脂属《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严控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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