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kshbs 于 2009-5-6 16:44 编辑
根据《天津港总体规划》,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南疆港区拟建设南疆矿石筛选加工区造陆工程
本项目为吹填造陆工程,吹填区域总面积约45.88万m2,设计吹填高程4.5m,所需疏浚土方总计约413.8万m3(流失按10%计,疏浚工程不计入本工程)。新建吹填隔埝总长度446m。吹填隔埝结构型式为充填袋斜坡堤结构。工程总施工期约为1个月,工程总投资约为9605万元。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1、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2、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3、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4、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5、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 园 电 话:022-25705132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 宁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89
Email: tkshb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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