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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港北航道一期工程》的环境影响情况进行环保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建设方案:
北航道一期工程由新建“北港池航道”北段和改扩建“北支航道”两部分组成。“北港池航道”北段总长度为4080米,宽度390米的航道长度为186米,其余航道范围内未浚挖的宽度为190米(按港岛挖泥造陆三期工程已实施考虑);改扩建“北支航道”长度为2422m,宽度为195m,为满足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进出北航道,需要拆除现有防波堤约472m,拆除现有潜堤约142m。北航道一期工程挖泥量总计1933.5万立方米(包括施工期回淤),其中超深54.7万立方米(按0.4米超深量计算),超宽30.3万立方米(按3米超宽量计算)。本工程挖泥施工拟采用绞吸式挖泥船开挖,本设计拟将所挖土方吹填至东疆港区。本工程疏浚范围均在合理吹程以内,由于工期进度要求,根据东疆港区吹填造陆现状、土方平衡状况及本工程进度安排,考虑将疏浚土方吹至港岛造陆Ⅱ区北侧,但需要加快吹填区域分隔围埝建设。所挖土方通过海上浮管及陆域输泥管线可直接至吹填区域。
工程总投资32931.53万元,工期约为18个月。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环保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环保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海洋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疏浚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悬浮疏浚物对工程周围水质的影响;
(2)疏浚施工作业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的对水环境的影响;
(4)施工船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
(5)船舶事故性溢油风险。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科学合理选用施工船舶、机器,注意保护环境,减少疏浚作业对施工区水域环境的影响;
(2)开工前建设单位制定溢油风险事故应急措施计划,包括溢油应急指挥组织,联络机构,溢油应急设施配备及油污处置方法;
(3)施工船舶产生的少量船舶垃圾、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在靠岸后,交陆上处置;
6、评价主要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①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②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③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④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⑤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他环境问题。
8、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09年2月12日至2009年2月22日。
(1)建设单位: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2-25705132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亚娟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322
Email: tkshb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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