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决定在九台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纬一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占地面积25000m2,总建筑面积3086m2,年产8000吨防水材料的辅助产品(其中沥青冷底子油6000吨、沥青防腐漆1200吨、沥青密封油膏800吨)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5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及生活污水,工艺废气,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三、正常运行情况及风险事故状态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废涂料桶清洗工艺产生废水,这部分废分用于其他生产工艺,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开发区下水管网,再经卡伦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⑵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等废气。对于本项目所排放的工艺废气,在生产装置上安装集气罩,生产车间设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由引风机引入一根15m的排气筒外排至环境空气。经此处理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⑶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可以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⑷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压缩机、风机及各种泵类,其噪声值都在65~85dB(A)之间。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 清洁生产先进性分析 本项目在利用固体废物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先进技术,使固体废物完全包裹固化在混合的沥青介质中,形成混合沥青固化体材料,且具有良好的抗渗透性,抗浸出性,抗干湿性,抗冻融性,大大增强了稳定程度,降低对环境的危害 3、规划、区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九台经济开发区纬一路,本项目用地类型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九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和产业发展规划。 本项目在此建设其污染物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排入环境中,不改变功能区相应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区划要求。 4、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分析 本项目拟通过各项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均可以使废水、废气和噪声达标或严于标准排放。从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可知,该项目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功能和类别,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 5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选址于九台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属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符合开发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本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涉及的部分物质为易燃物质,当治理措施不当或风险状态时所排放的有害物质,存在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如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则其影响可在环境标准允许和公众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将取得良好综合效益。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选址从环保角度看是合理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7天以内。 六、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7天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④其它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7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市子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可群 联系电话:13843158918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新 联系电话:86785289 二零一二年二十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