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renhe201107 于 2012-3-23 16:02 编辑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乐安河德兴段铅锌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江西省德兴市银山镇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矿渣堆隔离及生态修复(边坡治理、粘土隔离)、老窿的封堵及防渗处理、建设清污分流工程(矿渣周围新建纵横排水渠、排洪构筑物、截洪沟)、下游截渗工程(截渗墙、渗水收集)、污水采集及净化(含污水处理工艺)。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运输车辆运送土方等材料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和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主要高噪音有挖掘机、搅拌机,源强在85-95dB(A))、建筑垃圾等。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特点是排放量小、排放点低,排放不连续及排放时间短。 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土地开挖对地表植被的破环,同时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运输车辆运送土方等材料产生的扬尘及建筑垃圾造成的周围环境的脏乱;运输车辆及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作息的影响等。随着施工完毕,这些影响将消失。 本项目是保护环境的重要基础工程,减少了重金属对下游河道的污染。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中,不新增污染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针对施工期不同的污染物,项目单位拟采用不同的处理措施。 1、粉尘:将运输车辆车厢密闭,定期清扫施工场地及运输路面上散落的土、石方,定期洒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2、噪音:限制高噪声施工季节和时间,夜晚停止施工;选用低噪声性能的施工机械,并对施工机械进行润滑和保养。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Ⅱ类标准规定: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昼间噪声≤75dB(A),夜间噪声≤55dB(A);各种打桩机等昼间噪声≤85dB(A),夜间禁止施工;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昼间噪声≤70dB(A),夜间噪声≤55dB(A)。 3、废水:施工地的生活污水、施工中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被雨水冲刷而形成的废水,会对附近的水体造成一定污染。施工地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集中排放。 4、建筑垃圾: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方和废弃的建筑材料。对施工开挖的土方和堆放的建筑材料采取围护和遮盖等措施防止流失,或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妥善处理,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其他: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回填开挖的土方并加以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有利于项目区域内的生态环境恢复,减少对下游洎水河、乐安河流域的污染排放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兴市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江西省德兴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793-7516848 联 系 人:王水金 评价单位: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西格玛大厦1001室 联系电话:0791-86861222 联系人:李超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