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公示
依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生产经营高速轮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简介
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生产经营高速轮轴建设项目是为铁路客车生产经营高速轮轴而提出的,拟建地点位于长春市西环城高速公路外侧的宽城经济开发区,拟租用长客装备公司新厂区现有轮轴造修厂房用于轮轴加工与装配厂房。租赁厂房轴线面积合计19890m2,建设规模为高速动车组、客车轮对压装3000条/年,车轴加工3000根/年,车轮加工25000片/年。
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2)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环境状况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3)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4)环境现状调查及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环境影响预测;(6)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7)公众参与调查;(8)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包括
(1)总则;(2)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3)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7)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9)公众参与;(10)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1)项目选址合理性与环境可行性分析;(12)综合评价结论。
四、该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周围空气环境满意程度?
2.您对周围声环境满意程度?
3.您对周边地表水水质满意程度?
4.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5.您对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有哪些要求和意见?
6.您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轨道客车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梁进瀚
电 话:0431-85585521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12
联 系 人:沈万斌
电 话:13069133177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信息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上述电话、信件等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出对本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