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工程概况吉林省泉阳林业局2011-2012年棚户区改造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建道路、给水及排水管线和新铺设供热管线。本项目投资1342.61万元建设总长3459m的道路(共8条),铺设给水管线1865m,排水管线1754m,供热管线1477m。本项目道路永久占地20106m2,均为原有道路占地,现状为砂石路及土路,占地类型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新增占地,不涉及居民拆迁。
13.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
由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各项污染物的均值标准指数均小于1,区域环境质量良好,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
由地表水监测结果分析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各断面各项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地表水水质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水体的要求。
(3)声环境
由现状监测可见,各点声环境在昼、夜间均可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
13.3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结论(1)社会环境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对抚松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将会产生较大的积极的影响。随着国家对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实施,广大职工群众生活、居住条件的改善,与棚户区改造配套的供热、给排水、道路等工程也应同步进行建设,确保职工群众栖身质量得到同步改善。本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林区群众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生态环境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泉阳镇内建设,镇区内地势平坦,水土流失影响不大,原材料贮运,道路铺设,机械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干扰,在采取措施如加用消声器、减振器后对其影响可降至最低。
随着工程的实施,同时对街道隔离带及人行步道两侧绿化工程的建设,提高了城市人造景观质量,并具有防尘、减噪、调温、净化空气、美化城市的效果,是一项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及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好工程。本工程建设对景观生态带来有利影响。由于城市生态系统的改造和发展,实际上是对社会经济系统改造的发展,是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循环的重要措施。
本项目不设取土场以及拌合场,临时占地为弃土场以及施工场地,共计5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