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阳春市春来发电有限公司6000KW发电机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阳春市春来发电有限公司6000KW发电机组项目 建设内容:阳春市春来发电有限公司6000KW发电机组项目位于阳江市宏大钢铁有限公司内,从东南至东北为宏大钢铁有限公司,西南至西北部为文塔山。该项目主要设备有:一台35吨的锅炉、一台脱硫高效旋流板除尘器。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文塔山岭底边。 工程投资:实际投资总额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1997年3月动工,1998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中山市环抱事业发展总公司肇庆分公司、肇庆市永华环抱设备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阳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执行情况 2005年9月,广东省环保局会同阳江市环保局、阳春市环保局的环境执法人员到阳春市春来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于1998年建成一台6000千瓦发电机组并正式投入使用,至调查之日止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广东省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作出了处罚。该项目环保治理设施改造工程于2005年11月完成,并上报省环保局申请验收。项目主要改造的环保设施有一台脱硫高效旋流板除尘器、一座60米高烟囱。 废水处理:该项目用水主要是汽轮机、发电机的冷却水、锅炉用水和除尘脱硫设施处理用水,都采用闭路循环系统供水,基本无废水外排。 废气处理: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脱硫高效旋流板除尘处理后,由60米高烟囱排放。 固废处理:锅炉排出的粉煤渣卖给当地水泥厂作掺合料;粉煤灰则卖给红砖厂或水泥厂作掺合料。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35吨锅炉发电时的生产负荷为86%,符合验收要求。 (二)废气 锅炉的烟尘去除率达到98%以上,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70%以上。两台锅炉排放烟气的烟尘浓度和二氧化硫浓度均低于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三)噪声 昼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夜间厂界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