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泰龙电子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规定),现对昆山泰龙电子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昆山泰龙电子有限公司原位于昆山市锦溪镇昆开路西侧,总投资1500万美元。现由于企业发展的需求,将搬迁至昆山市锦溪镇进顺路北侧,本次利用原有投资,不新增。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示波器连接件、带夹口电缆接插件等仪用电子元件、光电触控开关);非金属制品模具、注塑成型各类产品外框(各类产品外框注塑模含汽车注塑模及注塑成型及表面外观处理),销售自产产品及贸易销售并提供售后服务。年产新型仪表元器件和材料(示波器连接件、带夹口电缆接件等仪用接插件、光电触控开关)30万件、非金属制品模具3600套、注塑成型各类产品外框2000万件,并新增3条喷漆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项目喷漆线产生的喷漆废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 废水:本项目废水为员工的生活污水。 固废:项目固体主要来于生产中的边角料、废乳化液、漆渣、废活性炭、水帘幕循环废水、废油漆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产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喷漆废气,拟采用水帘幕+水洗塔+干式过滤网+活性炭吸附的治理措施,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项目建成后员工人数1000人,按每人每天消耗150L计算,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000 t/a。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锦溪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外环境。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厂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的要求;采用较好的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及组织生产,符合国家清洁生产有关要求;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实行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项目所需的排污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地 址:昆山市锦溪镇锦顺路北侧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TEL)0512-57335875;(FAX) 0512-57367114 联系人:王文斌 地址:昆山市白马泾路52号曼哈顿国际6F608 E-mail:qingyuanhuanbao@126.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厂址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锦顺路北侧,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用地周边村庄居民、企业的人员。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一)厂区门口发布公告; (二)公开免费发放公众参与信息; (三)昆山市环保局网站公示公众参与信息。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8-25至2011-9-7,请您在公告发布后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上方式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