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吉纳尔运动器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辆自行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昆山吉纳尔运动器材有限公司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双马路南侧,拟投资5390万元美元,占地面积35763平方米。扩建年生产自行车100万辆。需员工500人,年工作330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前处理生产线上产生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部分回用,剩余废水1950吨/年、生活污水14850吨/年,接入昆山新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朝南港,对朝南港水体影响较小,能搞保持目前水域功能要求。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前处理生产线酸洗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以及喷涂生产线产生喷漆废气(含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烘箱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排。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时,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3)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为生产设备的机械运行噪声,经预测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漆桶、边角料、脱脂废液、酸洗废液、皮膜废液和生活垃圾等。委外前在厂内进行暂存,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随意堆埋。
运营时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确保治理设施的治理效果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可以维持区域环境现状。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本项目硫酸雾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抽至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机处理后就地室内达标排放,最终通过车间的通风系统排至室外。烘箱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直排。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合格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与生活污水接入昆山新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朝南港。
(3)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漆渣、脱脂废液、酸洗废液、皮膜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漆桶等包装桶由原料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边角料、等由废品收购站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本项目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采用优质设备等各项措施后可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项目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平衡。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 0512-57493774,陈先生)
(2)评价机构名称: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电话(0512-57360539,王小姐)
电子邮件:huadong166@sohu.com
如需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索取环评书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见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八)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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