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星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迁址及扩建,年生产合金铝锭1.2万吨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10天),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材料如下: ㈠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①项目名称:昆目; ②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俱巷路南侧; ③建设性质:搬迁、扩建; ④总投资:2600万元; ⑤建设规模:年生产合金铝锭1.2万吨; ⑥建设单位:昆山市星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评述 根据昆山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现状监测资料表明:评价区目前空气环境质量尚可,SO2、PM10、NO2达《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吴淞江水质监测因子中除氨氮超标以外,其余因子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中的Ⅳ类水质标准要求。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待管网接通后纳入张浦镇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至吴淞江,现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熔炼产生的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本项目工业固废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本项目采用隔声、消声、减振及采用优质设备等各项措施后可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工业固废妥善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其厂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设计布局基本合理,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有效,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实行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较小的范围之内;项目所需的排污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建设单位:昆山市星达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