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长春绿地海域·中央墅C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环保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绿地海域·中央墅C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南关区,西至丙三路、东至南湖中街、南至丙二十一路、北至乙二路。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160674m2。项目总建筑面积24800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4511.3m2,公建面积38100.5m2,地下建筑面积为55388.2m2。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总投资143565.11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挖掘过程会产生扬尘;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 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处理,在施工边界处设置围护栏和施工屏障,建筑材料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堆积时设堆棚以防风雨,在运输时车上盖防风雨的苫布,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可大幅下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中污染物较简单,主要是COD和SS,污染物浓度较低,排入移动旱厕后定期清掏,而后排入附近排水管网。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和砂石的工程废水,特点是悬浮物含量高,并含有一定的油污,这些废水应及时泵干,并经施工现场内修建的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经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如用于施工现场在大风干燥天气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工程用水等。沉淀下来的泥浆可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废水零排放。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将动用大量的施工作业设备和机械,因此,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这些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产生噪声污染。建设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源,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夜间(22:00—6:00)施工。同时小区四周设立隔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居民。 (4)固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排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前期的拆迁垃圾及工程进入施工阶段过程要产生大量的建筑渣土,主要是一些废弃的砖瓦沙石、水泥以及装修废物等,前期平整土地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严禁任意排放,避免造成施工场内土壤破坏,如土壤板结等,防止给未来小区绿化造成困难。 2、营运期 (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2.83m3/d,113213.4m3/a。生活污水水质和产生量如下:COD浓度330mg/L;BOD5浓度170mg/L;SS浓度250mg/L。水质指标满足进入长春市南郊污水处理厂的水质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类标准,排入永春河,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①汽车尾气 车辆进出小区期间,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较大,主要污染物有CO、HC化合物以及NOx。根据有关调查所得到的资料表明,如果停车库内排风设备完善,轻型车辆在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对居住小区及外界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接受。因此,车库中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时,废气通过排风管在高于地面2.5m排入大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②厨房油烟 住宅小区生活能源主要为液化石油汽和电能,居民厨房排放的废气中主要含NO2、SO2、烟尘和油烟等污染物,类比调查结果表明,居住小区居民厨房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而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首先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水泵及换热站机泵基础做减震处理,操作间采用双层消音材料,双层隔声门及门窗密封装置,地下停车场风机采用消音设备,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小区内交通管理,对进出小区内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尽可能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城市垃圾 固体废物的处置以最小量化为原则,即源削减和生产过程中内部循环利用的原则,其中的关键在于控制固体废物的增长,实现废物源头的削减。具体来说,首先就是要把固体废物的排放量降低到最小程度;其次,对不可避免要排放的固体废物要进行综合利用,使之再资源化,对于现有条件下不能再利用的,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合理地还原于自然环境中。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即2012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绿地地产集团长春海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655号411、412室 联 系 人:刘晓纯 电 话:15943009992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 邮 编:130026 联 系 人:王显胜 Email:55906849@qq.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431—85378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