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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四川强兵塑胶有限公司“改性塑料及塑料产品生产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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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开始 发表于 2012-3-28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建设地点:合江县临港工业园区合江镇明家坝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改性塑料及塑料产品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26499.06平方米(约40亩),新建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购置安装等,生产改性塑料颗粒约2000t/a,汽摩配件约6900t/a,项目建成后分两期投产,其中一期投产后生产改性塑料颗粒约760t/a,汽摩配件约2350t/a。
4、建设单位:四川强兵塑胶有限公司
三、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项目修建产生的建筑废渣、弃土、建筑噪声、扬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营运期: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汽车尾气、食堂油烟、塑料加热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等。
四、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粉碎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由于粒径较大,全部沉降在工位附近,可全部回收使用;根据PP、PE料的成分,其熔融过程中产生的气体主要为聚乙烯、聚丙烯单体,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3.45t/a,环评建议在设备上安装废气收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集中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效率可达到70%,加强车间机械通风,保证风量不小于7000m3/h,处理后的废气经不低于15m的烟囱高空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集中收集后于3m烟囱避开受影响的建筑物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及循环冷却水,项目清洗采用机械来清洗,不添加洗涤剂,环评推荐采用混凝沉淀+砂滤池的处理方法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后回用,废水循环利用率在90%以上,需定期补水;生产过程中的循环水为间接循环冷却水,循环水不与生产原料直接接触,不外排,为控制蒸发引起的浓缩,需定期补水;生产废水不外排。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营运期食堂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张湾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小殿溪,部分污水可作为厂区绿化,节约绿化用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来源于粉碎机、抽风机、拉丝切粒机、注塑机等设备,噪声级为7090dBA)。环评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和隔振安装;对风机、空压机安装消声器;利用厂房隔声等措施,强噪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同时厂区对产生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车间外加强绿化,以减小噪声的影响,达到厂界噪声达标。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固体废弃物为分选废渣、清洗沉淀物,产生量为100t/a,全部集中收集外售;
本项目员工200人,生活垃圾按1kg/人.d计,共56t/a,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食堂产生的泔水主要来自就餐员工食用后的剩菜剩饭以及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后收集的浮油、食物残渣,按0.15 kg /人·d计算,年产生量约8.4t/a。餐饮剩余物经隔油沉淀池定期清捞废油,桶装集中收集后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五、综合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逐项落实后,切实作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当地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四川强兵塑胶有限公司“改性塑料及塑料颗粒生产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支持、反对或无所谓);
2、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环境质量现状状况良好、已经受到影响或已经得到恶化);
3、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公众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以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单位: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15270268869      

建设单位:四川强兵塑胶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0-2277185

公示有效期: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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