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中路红松园18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中路红松园18号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北京市利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中路红松园18号用地。项目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中坝东路,西至东坝中路,南至东坝中街,北至规划居住用地。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建项目总用地规模45384m2,总建设用地规模34564m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10820m2。项目地上建筑规模96779m2,包括住宅(含配建保障性住房)、配套商业和酒店。 5、项目工期及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项目建设周期为36个月,预计2015年7月全部竣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 (一)施工期 1、对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土方施工、交通运输等产生的扬尘将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当采取严格的防尘措施情况下,如加强道路硬化、路面洒水降尘、车辆密封除泥、材料覆盖和施工现场围挡等措施,可以把对区域的扬尘污染降到最小。 2、对水环境影响: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就近清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3、对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西边界外约55m为东坝家园住宅楼,在无任何遮挡情况下,施工噪声对其影响值在53~95dB(A)之间。为了居民安静的休息环境,施工单位应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布局,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并在项目的四周、尤其西侧安装隔声屏障,并做好施工机械养护、维修,高噪声设备有条件要安装隔声罩,夜间禁止施工,减小噪声影响。施工噪声随着工程的完工而消失,从时间上看,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的影响:对生活垃圾设垃圾箱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定点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对粪便应设密闭防渗厕所解决。生活垃圾不直接排入环境,对环境影响很小。 (二)运营期 1、对大气环境影响:拟建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取暖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小。酒店餐厅厨房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2、对水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排放的日常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近期自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全部处理,达标排放。远期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东坝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当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对声环境影响:拟建项目水泵、风机等设备位于地下,酒店冷却塔采用低噪声冷却塔,并安装隔声装置,隔声经过隔声降噪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处能够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拟建项日产产生的垃圾统一分类收集,由朝阳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环境影响很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根据拟建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分别采取以下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围档、加强道路硬化、路面洒水降尘定期清理、车辆密封除泥、堆土严格覆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的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冲洗废水做到完全收集,沉淀后用于降尘洒水或冲洗进出车辆。施工现场的食堂要有专用的污水隔油收集池,经隔油收集池完全收集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运输线路,调整运输时间,尽量减少运输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减少高噪设备的同时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设备在场地内的布局,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设在棚内操作的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建立单面声障。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安装隔声围档,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设立封闭式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对粪便设防渗厕所解决,同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车库由3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远离人群活动频繁的区域。项目建成后进行绿化及植被恢复,以降低扬尘和汽车废气。锅炉采用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气通过烟道由楼顶排放。餐厅厨房按照油烟净化设备。 2、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自建小型污水处理站对产生的污水进行全部处理,达标排放。远期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进入东坝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水泵风机等设备位于地下密闭房间内,并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对项目内四周临路侧住宅楼外窗安装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隔声窗。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体废物利用密闭垃圾箱统一、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采取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如果公众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联系电话:(010)51734533 电子邮箱:zkjybj@163.com 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7日。 六、征求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以可能受到项目环境影响的周边居民及单位等为主。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17公众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利锦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64790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