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东侧为西环城路,隔路为车城名仕小区;南侧为红领巾路,隔路为汽车厂54街区C区;西侧为振兴路,隔路为同心小学及汽车厂54街区A区;北侧为蓝调倾城小区。本项目共包含A、B、C三个地块,其中A地块占地面积81689m2,B地块占地面积79703m2,C地块占地面积15270 m2。建设单位为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及物料运输、贮存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设备作业产生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城市景观产生的影响等。 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建设施工围挡、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用密闭运输等设施减少扬尘污染;在车辆冲洗场地设施沉淀池、优化排水系统等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影响;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杜绝二次污染;合理规划项目布局等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行,而且,施工期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也随之消除。 (2)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对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居民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市政管网;本项目基本无高噪音运行设备,且大部分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地下或室内,噪声经隔声、距离衰减及绿化隔离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每天及时清扫,经集中回收后由垃圾转运站运往垃圾处理场,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⑶焚烧炉遗址影响及防治措施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益适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C地块进行了场地评价。根据场地环境评价的结果,调查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没有发现异常;浅层地下水如不饮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不会对周边区域开发成住宅区产生不利影响。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委托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对整个建设区域进行了现场文物勘查,结论如下:由于旧址范围内所见建筑基础多暴露于地表,通过调查、勘探及局部清理等手段已经基本弄清建筑布局,故决定不对建设所涉及的地块进行考古发掘,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若发现疑似文物,应停止施工,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对A、B地块共设6个建设点,分别对20cm深、60cm深土样进行分析检测,检测内容为鼻疽杆菌及炭疽芽孢杆菌,检测结果为:①12份土壤标本直接提取核酸PCR检测鼻疽杆菌及炭疽芽孢杆菌均为阴性;②12份土壤增菌后提取核酸进行PCR检测鼻疽杆菌及炭疽芽孢杆菌均为阴性;③12份土壤标本未分离到鼻疽杆菌及炭疽芽孢杆菌;④12份土壤标本增菌液腹腔注射BALB/c小鼠及豚鼠无发病死亡。 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对A、B地块进行开发,不会对文物遗迹产生影响,同时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军事兽医研究所的检测结果判断,项目开发区域目前并无鼻疽杆菌及炭疽芽孢杆菌存活,开发活动不会产生公众健康风险。 (三)征求意见内容 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请周围居民可以对下述问题广泛、充分发表意见: 1、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2、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的认识; 4.最关心该项目的哪类环境污染问题; 5、本工程建设是否有必要; 6、对本工程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四)征求意见方式及时间 建设单位:长春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要尚瑜 电话:13596417399 环评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伏亚萍 电话:010-62875087 征询时间:2012年3月13日至26日 2012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