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将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级码头扩建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万吨级码头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工程位于茂名港水东港区内,西侧为茂名长晟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综合码头,东侧为水东港3万吨级综合码头。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石油化工产品、煤炭及其它贸易,是一个经济实力雄厚的企业,该公司已建的综合码头运输的货种主要为粮食、矿建材料和水泥等,但是综合码头仅长144.5 m,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为此,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对码头进行扩建,扩建项目总投资463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码头100米;(2)新建护岸247米;(3)基槽及港池疏浚24.5万立方米;(4)回填场地22395平方米;(5)供电照明工程1项;(6)给排水、消防工程1项;(7)环保工程1项;(8)通讯导航工程1项;(9)临时工程1项。 四、主要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1)水污染源及污染物:施工悬浮物、施工船舶油污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对海洋水质的影响;防治措施:施工期间船舶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引入后方厂区的综合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2)大气污染源和污染物:施工现场在砂石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风蚀起尘、卡车卸料时产生的粉尘污染、道路二次扬尘、场地扬尘等;防治措施:散装物料的运输车应当加盖覆盖,同时控制车速以减免物料沿途散落,并及时清扫运输和施工过程中散落在地面上的泥土和粉尘;3)噪声污染源和污染物:施工船舶、施工作业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车辆的路线和装卸顺序,减少汽车会车时的鸣笛噪声,尽量使用低噪声机械设配;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和污染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予以收集处理。5)疏浚和吹填工程对底栖生物和潮间带生物的影响。 营运期:营运期间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等水污染物及船舶、码头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等,应加强管理和维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南路168号 电话:0668-2622318 传真:0668-2683098 联系人:郑先生 六、评价单位: 名称: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20-89023179 电子邮箱:yuejoan32@126.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实地调查;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总则(包括确定项目的评价工作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工程情况及污染源分析、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描述、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事故风险分析、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的建议、项目公众参与意见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2、您认为本工程施工给您带来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工程营运对环境有何影响; 4、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5. 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征求公众意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本次公告时间为2012年4月6日至4月20日。 九、公众参与提出意见的方式:信函、电话、电子邮件。 评价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 茂名市正源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2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