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建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建桥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区N18-2/03号地块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场地占地约53680m2(合80.52亩),外形呈7字形,总建筑面积87764.63m2。主要建设5栋生产厂房、倒班楼、食堂以及污水处理站等。主要生产安全仪表和电动机。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4500万元。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施工期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施工,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对易产生风尘及扬尘的作业点采取洒水抑尘或湿式作业,对散落在地上的粉料及时清扫,设置地表面冲洗设施,保持周围环境清洁。施工人员生活使用清洁能源电及液化气,可减少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设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建设中,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利用现有卫生设施,减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 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首先选用噪声低的设备来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注意控制各种机械施工时的距离,如夜间连续施工,应在环保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方可作业。 固废:项目建设时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送指定渣场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营运期 废气:电机生产中的喷漆工序在专门的水帘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通过抽风装置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他试验废气通过加强室内通风排放。 废水:职工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站,排至厂区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同时满足中梁山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汇入中梁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跳蹬河。 噪声:生产中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于高噪声工艺、高噪声设备通过总图布局及工艺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等综合治理,厂界噪声可达标。 固体废物:外购零配套部件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一部分由企业回收循环利用,一部分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再利用;废油棉纱、漆渣属于危废,由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置。废油漆桶由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食堂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受本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湛江 65239255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及电话:修欢 62304714 |